北宋拣汰禁兵﹐其不任征战者﹐减充小分。小分只领半份军俸﹐任军中杂役;其不能胜任者﹐则放充百姓。 2.少量。
繁体字:小拼音:xiǎo 注音: ㄒㄧㄠˇ
五笔86:IHTY五笔98:IHTY郑码:ko
繁体字:分拼音:fēn f注音: ㄈㄣ ㄈㄣˋ
五笔86:WVB五笔98:WVR郑码:oyd
请输入您想查找的中文词语(如: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