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改为简体字是什么时候

繁体字 09-16 16:08
        

       第一次由政府正式公布并成功得到贯彻实施的简体字方案和字表,是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并最终制定出了一个《简化字总表》。现在我们通用的是1986年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规范汉字可以分为两部分,就是传承字和简化字。传承字是指历史上传承下来、字形没有什么变化的字,简化字则是指从群众中收集来并经过规范整理、由政府相关机构公布的字。
 
     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但因为有争议,第二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
 
     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的《第一批简体字表》收324个简体字,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收2235个简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