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划分为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
中国行政区划级别划分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中国行政区 划分为省、县、乡三级,详细实行如下原则:
(一) 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 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34个(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333个(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2844个(973个市辖区、388个县级市、1312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