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字的方法不同;偏旁位置不同;改换意义相近的形符和意符;改换声符。
有时候,异体字特指与官方正体字相对应的规范外的异体字,因而随着各中文地区对正体字的不同认定,哪些字是另一些字的异体字,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中国大陆「够」是「够」的异体字,而在台湾地区却恰恰相反。
由来:由于汉字特有的造字原则和结构体制,创造它和使用它的人口众多并且分布的地面十分广阔,加之汉字已有四千年以上嘱局她的发展历史。因此,它所产生的异体字类型多、数量大,是理所当然的。影响:异体字的使用、流行,给语言文字的学习和应用都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因此,整理异体字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一项很重要的任务。通假字是古人的一种用字习惯,即在书写时本来有为A义专门造的A字,但写作的人却偏不写A字,而是写了一个与A同音的B字。A、B二字之间就构成了通假关系。那么,为什么明明有本字,为什么作者却不写本字而要写通假字呢?这个问题要从四个角度来认识。首先,正如前面所说,这是古人的一种习惯、一种时尚。比如"早"字,司马迁也曾用过,但因古人经常习惯以"蚤"代"早",所以司马迁也未能免俗。笔者曾利用电脑统计,在《史记》中共出现通"早"的"蚤"字64次,直接用"早"字才27次;其中"蚤死"14次,"早死"4次;"蚤卒"8次,"早卒"1次。《韩非子》中共出现通"早"的"蚤"字18次,直接用"早"4次;《论衡》中通"早"的 "蚤"6次,直接用"早"36次。所以总的说来,时代越后,通假字越少,时代越早,通假字越多。其次,唐代颜师古曾指出,古人在记录语言时因"仓猝无其字"而用了个同音字代替。清赵翼在其《陔余丛考》一书中说得更明白:"字之音同而异义者,俗儒不知,辄误写用,世所谓别字也。"第一个如此写的人固然可以说的写别字,但后人效尤,积非成是,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第三,古书经秦火而几乎被烧光,直到汉惠帝才取消"挟书令",并从民间征集藏书,但所得甚少。汉代大多数的书籍是靠老年人将脑子里所记忆的背诵出来,写出来,重新"著之竹帛"。由于背诵时只记住一个字的读音,未必能记住它的字形,因而记录时必然会由于方言、口音的差异、记录者的文化程度等影响,而将同一字记成不同的形体。第四,其实,古人好用通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认识上的原因,就是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在《经义述闻》中常说的"训诂之要,在声音不在文字"。他们认为"凡字之相通,皆由于声之相近,不求诸声而求诸字,则窒矣。""夫古字通用,存乎声音。"他们强调既有此音,即表此义,音即能表义。读者读出此音,闻者听音则知义。因此,将一个音写成哪一个字形,实在是无所谓的事情。因而古人并不十分在意(更何况当时也没有政府出面来规范语言文字,甚至连一部字典都还没有。所以只好让人随意按照声音来记录).文盲不识字,请人代读家信,听音即知义,道理就在这里。这种认识是有一定正确性的。因为,说到底,声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语言凭借声音而存在,因而殃宙赠设记音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