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数字1到9写在垫子左边的格子里,10-20写在一个垫子上;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一、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则
(1)纯小数不能省略小数点前的“0”。无论是说明文字还是图表,纯小数中小数点前的“0”都不能省略,不能显示“.27、.39”等格式的数字。
(2)阿拉伯数字除“万”、“亿”和字头SI的中文符号外,不能与中文数字并用。例如,“1300万”可以改写为“1300万”,而不是“1300万”。
(3)4位以上的数字,书写时采用三位分段法。
2.大写字母的使用始于明代。朱元璋因当时的一起重大贪污案件“郭焕案”下了一道圣旨,明确要求户口上的数字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一、二、三、四、五、地、七、八、九、拾、百(mo)、千(qian)”等复杂汉字”以降低难度,增加会计变更。后来“末”、“干”改写为“白、干”,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