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急诊手工报销需要的材料
1、社保卡原件;
2、原始机打收费票据(有药费必须提供处方);
3、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化验费用需有明细;
4、外伤费用需填写外伤经过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急诊病历(外伤原因说明应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在受伤经过处详细填写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原因及诊断结果等,越详细越好);
5、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不属于忽略此项);
6、急诊诊断证明(急诊);
7、提供异地医院属于定点医疗机构及等级证明;单位出示员工出差或探亲说明,时间地点需详细,加盖公章(异地急诊);
8、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欠费的);
9、临时卡片原件、复印件。
二、住院手工报销需要的材料
1、社保卡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汇总清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带医院章);
3、原始机打收费票据;
4、出院诊断证明;
5、急诊诊断证明(急诊);
6、医院开具的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北京就医);
7、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不属于忽略此项);
8、一万元以上的住院费用需要复印病案;
9、单位出示员工出差或探亲说明,时间地点需详细,加盖公章;提供异地医院属于定点医疗机构及等级证明(异地急诊);
11、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欠费的);
12、临时卡片原件、复印件(新参员工、丢卡挂失员工);
注意事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医保范围内金额1800元以下属于累计金额,超过1800元部分才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