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婚姻又称互助婚姻,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与另一人进行婚礼或法律上的结婚手续,但实际上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身份,而无实质内容。例如一个男同性恋者和一个女同性恋者举行婚礼,组建家庭;或者一些人为了办移民、到外地工作;或者为了享受政府给已婚人士的福利、权利;或者被迫遵从家人意愿与异性结婚等,婚后有名无实。
形式婚姻,顾名思义,就是婚姻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同性恋者的婚姻经常是形式婚姻。这是近年来在北京,上海,南京等经济发达的城市兴起的一种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的互助婚姻模式,也就是一个男同性恋者和一个女同性恋者举行婚礼,组建家庭。表面上看来,这是个由一男一女组成的正常家庭,而实际上,“夫妻”双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独立,他们不过是借助婚姻的形式,抵挡外界的压力,在婚姻的保护伞下获得爱的自由。
也有人称为互助婚姻。男女同志迫于来自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压力,以及自身性取向的原因,由男同志与女同志组成的没有性关系的形式意义上的家庭。
此种家庭一般采取婚前财产公证、生活支出AA制等方式避免因经济产生的纠纷;同时,若条件允许,男女双方一般不会住在一起,而双方会和自己的BF(boy friend)或者GF(girl friend)住在一起,而后者更像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