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哪些福利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救济补助金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收入不包括福利费、抚恤金和津贴。
以上各项福利费,系国家有关法规,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中提取的社会福利金、职工福利金、工会基金等。
2、非现金津贴,不计入个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中的有关解释,企业在工作岗位上发放的各种福利,不管是现金还是实物,都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进行定量的非现金形式的津贴,原则上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3、根据地方法规,暂时免除个人收入的津贴
例如,山西省出台了一项关于山西省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热收费标准,在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出一定数额的,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入个人所得税。
例如河北省,根据地方政府(县级)规定的标准,单位对个人的防暑降温费用,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地方政府规定的部分,纳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