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收入。个人取得的与就业或受雇有关的所得,无论以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单位资金或支付渠道如何,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项目;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许可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的所得。、修理业等行业;
三、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收入适用于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研究、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电视、翻译、审稿、字画、雕塑、影视、电视、录音、录像、演出收入、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从业人员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个人所得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收入;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4)许可费收入;
(五)营业收入;
(六)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七)房地产租金收入;
(八)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自然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所得(以下简称“所得总额”),在纳税年度内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项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本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