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购买的购物卡根据用途可分为个人使用、员工福利、免费赠送顾客。那么不同用途涉及的税务问题有哪些呢?
1.购卡时收到的免税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购卡时,取得的非税发票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购卡过程中,会计入当期费用,实际使用时.免税发票将用于税前扣除。买卡时,首先通过“预付账户”计算账户,即“借方:预付账户-预付卡贷方:银行存款”。
支出环节计入成本科目,根据具体用途计入相应费用。如个人自用,按使用部门计入成本及相应费用;所属部门计入费用科目及相应费用(欠款,借:行政费用等贷:已支付员工工资-福利费,提供给员工,借:已支付员工工资-福利费贷:账户payableprepaid-预付卡);用于赠送礼品,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2.持卡人在实际使用采购卡时是否可以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不得向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加油卡的增值税处理不同,根据《加油站零售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12条规定,销售成品油有加油卡、加油证的油纳税人销售加油卡、加油证时,按垫付方式办理相应账务,不存在增值税缴纳义务,不征收增值税。带电。预售单位补发加油卡或加油券时,可以开具增值税标准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者凭加油卡或加油证使用燃油时,凭加油卡或加油证的退货记录,可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物卡作为赠品使用,增值税是否需要算作销售?
不必要。购卡不属于商品,赠送时无需视为销售。购买的商品无偿赠与他人,增值税需要作为销售处理。购物卡用于送礼,是汇款的财产,不是商品。
4、购物卡作为赠品使用,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作为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处理是一样的,不是将购买的商品免费赠与他人,而是资金的转移,不需要作为销售处理。
5、购物卡赠送前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顾客提供的购物礼品卡属于业务招待费用的一种,按实际消费金额的60%在税前扣除,不超过年销售收入的0.5%。
6、购物卡赠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推介、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企业在年会、大会、节庆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随机赠品在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时,个人的礼品收入需按“经常性收入”要素计算。,优惠券和其他礼物不包括在内。
向顾客发放购物卡也需要进行限制,并根据“正常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且是免税的。一个完整的会计处理应该是:借:销售费用-营业招待费贷:预付账款-预付卡,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借: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7、使用采购卡办理员工福利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发放给员工的采购卡可以预估,可以分摊。需计入职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8.向员工发放购物卡是否有无限制的税前扣除限额?
是的,在为员工提供伙食时,购物卡将计入“员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超过当年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税前全额扣除。,未在税前扣除,在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需要以企业会计利润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