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承租经营

个人税 04-22 08:39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多地反映,目前承(包)(租)务经营形式多种多样,分配方式也不尽相同。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须制定具体规定。经过我们的研究,现在很清楚:
 
一、企业实施个体承包、租赁经营后,仍为工商登记企业的,无论采用何种分配方式,均须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承租人按照承包或承租经营合同(协议)条款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适用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一)承包方和承租方对企业的经营成果不享有所有权,仅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取得一定收入,其收入按工资、薪金收入项目征税,九级附加累进适用税率为5%-45%。
 
(二)承包方或承租方按照合同(协议)约定仅向发包方或出租方支付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方取得的收入或承租人按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业务计算。5%至35%的五级累进税率适用于租赁业务收入。
 
2、企业实施个体承包、租赁经营后,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的,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和商业住户,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实施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后,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信息和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办法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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