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取得全部收入的居民,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提前1个月或1个月代扣代缴。案件-无案例基础。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持有公积的方式适用于居民个人收入,请问持有公积的方式是什么?工资收入如何保留个人所得税?举个例子来说明。
张女士在某公司工作。2019年1月至12月在某公司领取工资薪金16000元,不含免税收入;他每个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养老等附加专项扣除总额3000元,无其他扣除。请核算张女士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明细。
在计算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个人收入和工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如下:
当期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累计免税所得-累计扣除额-累计专项扣除额-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累计其他法定扣除额
计算过程:
(1)2019年1月
1月累计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2500-3000=5500,相应的税率为3%。
1月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减预缴税额=5500*3%=165元
2019年1月,企业在支付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2)2019年2月
2月累计所得与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所得-累计免税所得-累计扣除额-累计专项扣除额-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累计其他法定扣除额=16000*2-5000*2-2500*2-3000*2=11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
2月代扣代缴税额=(累计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累计减预缴税额=11000*3%-165=165元
2019年2月,企业在支付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