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理论上,如果你的月收入达到8000元,就需要缴纳所得税。但实际上,一个月收入8000元的人,一般都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来养活一家四口。如果我们多交了税款,我们可以在第二年征税时申请退税。汇总结算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018年10月,我国将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但自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行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共计六项扣除:子女教育费、大病医疗费、继续教育费、租金费用、贷款利息费用和老人抚养费。
全日制教育子女,每名子女统一扣除1000元。如果有两个孩子,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起征点达到7000元。
租房或还房贷:租金费用定额扣除,根据不同城市级别,分别按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贷款利息支出为首套房贷,定额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
另外,虽然老人不一定和我们住在一起,但我们也可以享受老人生活费1000元或2000元(独生子女)的专项附加统一扣除。
虽然我每个月赚不到那个工资,但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包括独生子女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高达9000多元。
总的来说,我国的税制存在标题中提到的问题:所得税是对个人而不是家庭征收的。家庭的抚养费率不尽相同,但个别情况下要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与大多数西方国家一样,个人纳税甚至社会保障税(征税)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缴纳的。比如美国、日本等等。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人口老龄化所迫,有利于鼓励人们早婚早育。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是,国家已将国税和地税合二为一,对税务机关的定位也很明确。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
以家庭为单位征税也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婚姻是可以改变的,尤其是当他们的离婚率持续上升时。会不会发生权宜婚姻,在中国会不会为了买房而发生权宜婚姻和离婚,以后会不会为了避税真的不好说。如果税务系统信息不能及时更新,不能随机核实,就确实涉及偷税漏税。
未来我们或许还可以对家庭或个人进行抽查,但那样太费时、费力、费钱。其实,管理也是一种效率和效益最大化的选择。
因此,短期内我们将无法以家庭为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我认为,未来随着房产税的征收和中央政府信息平台的纳入和使用,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将成为水到渠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