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底退税怎么回事?
个人所得税年底退税的主要原因如下:1. 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 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