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减轻所得税的税负?
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一直都是大家讨论的比较多的话题,这类组织形式一直都是形式简单、管理灵活、适合小规模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的成立解散程序也简单,只是企业年开票量不能高于500万。
而个人独资企业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只需要缴纳增值税、个税、和附加税,但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
那为什么说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帮助企业减所得税的税负压力呢?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大部分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总是会出现缺票的问题,而且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非常大,但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可直接申请核定征收,可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缺票对所得税的影响。
而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核定征收以后,企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可按照0.5%-1%来缴纳,加上增值税、附加税,企业综合缴纳的税率则在2.3%-2.5%左右。
对比一般纳税人企业因缺票,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来说,是可以减轻很大一部分税负压力的。
我们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分包企业部分业务出来,直接有个人独资企业来对接,在保证业务真实的情况下,做到基本的三流一致,就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