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法中涉及的代收代缴义

个人税 07-07 08:10

中国税法中涉及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主要有哪些?
1、资源税中,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2、城市房地产税中,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缴。
3、印花税中,运费结算付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应由运费结算收方或其代理方实行代扣汇总缴纳。运费结算凭证由交通运输管理机关或其指定的单位填开或审核的,当地税务机关应委托凭证填开或审核单位,对运费结算双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代扣汇总缴纳。股份制试点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办理股权交割手续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责任,并代征代缴印花税税款。凡是在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在办理法人协议转让和个人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转让时,其证券交易印花税统一由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代扣代缴。
4、消费税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司非纯粹意义上的纳税人,又非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应当为职工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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