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任职受雇单位,怎么办理

个人税 09-25 08:53

两个任职受雇单位,怎么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相关推荐